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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一女业主:“电梯里有,走廊两端也有,这令我没有安全感”,物业最新回应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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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一女业主:“电梯里有,走廊两端也有,这令我没有安全感”,物业最新回应……

大连一女业主:“电梯里有,走廊两端也有,这令我没有安全感”,物业最新回应……

本文转自【半岛晨报(chénbào)】; “电梯里有监控(jiānkòng),电梯间两侧也(yě)有监控,进入走廊两端还都有监控,这令我特别没有安全感。”近日(jìnrì),家住金普新区摩墅公馆的张女士(zhāngnǚshì)反映,物业在电梯间、走廊等公共区域加装多个监控摄像头,担心个人隐私(gèrényǐnsī)泄露。张女士质疑,这些设备不仅记录出行轨迹、社交关系,甚至可能捕捉私密生活细节,感觉自己处于“全方位监视”之下。 安装监控系为应对租户(zūhù)混杂、民宿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,符合法规且已获多数业主(yèzhǔ)同意。随着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与(yǔ)保护(bǎohù)个人隐私之间划定合理边界,成为社会关注(guānzhù)焦点。律师指出,若监控范围涉及私密空间或行为,业主可依法维权。 业主反映 加装(jiāzhuāng)摄像头带来隐私困扰 张女士在金普新区摩墅公馆有一套房子,她(tā)家住在24楼。去年10月(yuè)起,她发现物业在公共区域安装了多个监控(jiānkòng)摄像头,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。电梯间两端、走廊两侧都布设了摄像头,加上原本电梯内已有的监控设备,让她感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(chǔyú)被“全方位监视”的状态(zhuàngtài)。 “一走出电梯,监控摄像头就对着(zhe)我拍;进入走廊,又有摄像头盯着。这种感觉太压抑了,完全没有隐私可言。”张女士焦虑地表示。她(tā)特别(tèbié)担心这些监控设备会记录下她的私人生活细节:每天几点出门、什么时候回家(huíjiā)、家里有几个人、来(lái)了哪些访客、甚至家中无人的时间段,这些信息都被完整记录下来。 更令张女士不安的是,这些(zhèxiē)监控可能(kěnéng)涉及更深层次的隐私问题。她(tā)担心摄像头会拍摄到一些(yīxiē)私密的生活场景,比如穿着家居服进出、与亲友的互动等。这些画面如果被不当使用或泄露,可能会给她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。 “这不仅仅是简单的(de)(de)公共区域监控问题,”张女士说,“物业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,就安装了这么多摄像头,完全没有考虑到业主的隐私感受。”她(tā)认为,这些监控设备已经超出了必要的安全管理范围,变成了对(duì)业主日常生活的过度监控。 张女士特别提到,现代监控设备的高清画质让她更加担忧。“现在的摄像头连表情都(dōu)能拍得一清二楚(yìqīngèrchǔ),更别说(biéshuō)进出时间、携带物品这些细节了。”她表示,这种被“全天候(quántiānhòu)监视”的感觉让她在家门口都感到紧张和不安,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。 物业解释(jiěshì) 出于安全管理需要 安装符合规定 6月17日,记者采访了摩墅公馆物业相关负责人。对方表示,小区(xiǎoqū)是公寓楼,租户较多且开设了民宿,外来人员流动频繁,为加强住户安全保障、避免尾随事件、物品丢失及火灾隐患(yǐnhuàn)等问题,物业决定在公共(gōnggòng)走廊区域安装(ānzhuāng)监控设备。 该负责人(fùzérén)强调(qiángdiào),监控设备(shèbèi)仅安装在公共区域,拍摄范围限定于过道,不会对准住户房门。监控的安装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并已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(tóngyì)。此外,录像资料调阅需遵循(zūnxún)严格流程,确保不存在信息泄露风险。负责人补充说明,若业主认为监控侵犯其隐私权,可通过法律途径(tújìng)提起诉讼;如相关部门认定监控设施存在问题,物业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。 新规明确 安装公共监控(jiānkòng)需具备合理性 近年来,由私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。此前,我市法院曾审理一起典型(diǎnxíng)案例:某别墅业主(yèzhǔ)在住宅门口安装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门禁系统,被相邻业主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。经审理查明,该门禁系统配备的高清(gāoqīng)摄像头可完整拍摄邻居住宅出入口及部分室内(shìnèi)区域,且具备数据存储和远程(yuǎnchéng)上传功能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设备长期(chángqī)监控他人住宅出入情况,记录个人生活轨迹,已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,故判决(pànjué)被告(bèigào)拆除设备或调整监控方向。 值得关注的(de)(de)是,2025年4月1日,国务院公布的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该条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(ànzhào)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(bìxū)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,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、角度和采集范围,并设置(shèzhì)显著的提示标识(biāozhì)。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。 公共区域安装监控(jiānkòng)合法但有边界 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表示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(guīdìng)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(yīngdāng)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(qūyù)内的安全防范工作。发生安全事故时,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(tóngshí),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由于公共(gōnggòng)走廊属于(shǔyú)公共区域,物业安装监控用于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,防止盗窃、火灾、漏水等意外事件发生,不构成侵犯业主隐私。 依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(tārén)的(de)隐私权。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(bùyuàn)为他人知晓(zhīxiǎo)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如果物业安装的监控视角延伸至业主(yèzhǔ)的私人生活空间(如家门口等私密区域),能够清晰拍摄(pāishè)到业主的进出等私密行为、室内部分场景(chǎngjǐng),或者监听、记录业主谈话内容,则(zé)可能侵犯业主的隐私权。例如,监控安装角度不当,导致(dǎozhì)可以(kěyǐ)拍摄到业主进出家门、在家门口换鞋、拿取快递、邻居进出及亲友来访等私密行为,或将业主家中部分场景纳入拍摄范围,均属于超出合理的公共区域监控范畴。 若业主(yèzhǔ)认为物业安装的监控位置不当,侵犯自身隐私,可先与物业协商(xiéshāng)(xiéshāng),要求调整监控位置或角度,避免侵犯隐私。若协商未果,可向相关部门投诉(tóusù)。根据公安部《公共安全(gōnggòngānquán)视频图像信息系统(xìtǒng)管理条例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,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。公共区域加装监控及调取视频资料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经批准,否则业主有权要求拆除(chāichú)或整改。必要时,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物业拆除摄像头,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 半岛(bàndǎo)晨报、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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